征信体系建设

为信用活动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实践中表现为专业化的机构依法采集、调查、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以此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信用信息的需要,解决借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个人征信体系又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牵头组建,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个人征信体系的数据库的功能又是其核心内容。健全的个人征信体系有利于我国的金融、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我国征信业的发展始于2O世纪8O年代后期,主要集中在一些大中城市。企业征信方面目前已建立起全国联网的企业征信系统一人行登记咨询系统,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则仍处于初级阶段,有些不足之处尚需改进。

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2011年10月19日召开的***常务会议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应该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设、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培养社会诚信意识,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信用管理师

信用管理师是指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也是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信用管理师是信用经济时代的新职业,已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职业类别为:4-0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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