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期货合约买卖交换的活动或行为。期货交易是商品生产者为规避风险,从现货交易中的远期合同交易发展而来的。在远期合同交易中,交易者集中到商品交易场所交流市场行情,寻找交易伙伴,通过拍卖或双方协商的方式来签订远期合同,等合同到期,交易双方以实物交割来了结义务。交易者在频繁的远期合同交易中发现:由于价格、利率或汇率波动,合同本身就具有价差或利益差,因此完全可以通过买卖合同来获利,而不必等到实物交割时再获利。为适应这种业务的发展,期货交易应运而生。

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结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在手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

买卖期货合约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向结算所缴纳一小笔资金作为履约担保,这笔钱叫做保证金。首次买入合约叫建立多头头寸,首次卖出合约叫建立空头头寸。然后,手头的合约要进行每日结算,即逐日盯市。

建立买卖头寸(术语叫开仓)后不必一直持有到期,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前任何时候都可以做一笔反向交易,冲销原来的头寸,这笔交易叫平仓。如第一天卖出10手股指期货合约,第二天又买回10手合约。那么第一笔是开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笔是平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当天又买入20手股指期货合约,这时变成开仓20手股指期货多头。然后再卖出其中的10手,这时叫平仓10手股指期货多头,还剩10手股指期货多头。

一天交易结束后手头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持仓。在以上交易过程中,第一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多头。

什么是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现货也好、期货也罢,都是要订立合同,买卖商品,可期货交易者很快发现:

首先,期货交易买卖双方根本不见面,甚至绝大多数情况也不交割(实物交收只占交易总量的1%-5%),且交易保证金也只有合约价值的3%-10%。如期货合约都实际履行,其交割量和价款将大大超出期货交易者所能控制的规模。由此可知,绝大多数期货合约客观是不能完全现实履行的。

其次,从交易者的主观目的来看,交易双方进行"买空卖空"操作,并非真正希望进行商品的交换,他们对实物交割通常也没有兴趣和能力,而是希望通过价格波动带来的价差来转移价格风险或获取风险收益,从而达到套期保值或投机获利的目的。

再者,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基本都是通过对冲平仓来终止其权利义务,从而结束交易的。关于对冲平仓的法律根据,通常的现货贸易法规不能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最后,对于传统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来说,期货作为一种(即便是未来才有的)实物商品,比较容易理解;可是对于股指期货、利率期货、汇率期货等金融期货来说,并无实物商品存在,那么期货又在何处呢?如何进行买卖和交付呢?金融期货的交割只能是现金交割,其实与对冲平仓无异。如此期货交易与现货贸易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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