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籽油交割细则

菜籽油交割细则

1、为保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菜籽油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2、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实物交割包括标准仓单交割和期货转现货。

菜籽油交割细则

3、客户的实物交割须委托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交割结果由客户承担。

不能交付或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允许交割。

4、菜籽油期货实行滚动交割,采用三日交割法。

4、交易所菜籽油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菜籽油指定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交割仓库)应当遵守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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