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与期权的不同

期货与期权的不同:期货是现在进行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还可以是金融指标。

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买卖期货的合同或者协议叫做期货合约。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

期权又称为选择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从其本质上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

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而出售期权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

期权与期货都是标准化合约,它们之间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1)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同。期权是单向合约,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买方有以合约规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而卖方则被动履行义务。期货合约是双向的,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

(2)履约保证不同。在期权交易中,买方最大的亏损为已经支付的权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而卖方面临较大风险,可能亏损无限,因而必须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履行义务。而在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都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3)保证金的计算方式不同。由于期权是非线性产品,因而保证金非比例调整。对于期货合约,由于是线性的,保证金按比例收取。

(4)清算交割方式不同。当期权合约被持有至行权日,期权买方可以选择行权或者放弃权利,期权的卖方则只能被行权。而在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标的物自动交割。

(5)合约价值不同。期权合约本身有价值,即权利金。而期货合约本身无价值,只是跟踪标的价格。

(6)盈亏特点不同。期权合约的买方收益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波动,但其最大亏损只为购买期权的权利金。卖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权的权利金,亏损则是不固定的。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面临着无限的盈利与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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