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申报审核期间能够进行股权变更吗?

IPO审核期间的股权变动一直是市场热议焦点,一般来说,在ipo过会之前是不可以转让股权的,但是

ipo申报审核期间能够进行股权变更吗?

针对这个问题,证监会明确了相关的解答。下面小编就带大家看一下详细的介绍吧。

中国证监会日前回应称,股份有限公司在IPO申报期间,不宜再发生股权转让。如果发生,中介机构应重新履行尽职调查责任。

证监会表示,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证监还表示,若离职的“公司管理层”属于《公司法》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则在其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公司章程已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则需遵循公司章程的限制性规定。

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发行债券有关问题,中证监表示,根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不属于证监会管辖范围。根据中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试点初期,试点公司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遵照以上法律法规办理具体流程。

对有投资者提出“在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买进的股票能否分到红利”的问题,证监会表示,对于A股,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买入的股份享有分红派息权利,卖出的股份不享有分红派息权利;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买入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分红派息的权利。对于B股,投资者在后交易日买入的股份享有分红派息权利,卖出的股份不享有分红派息权利;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买入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分红派息的权利。

央行昨日更新的4月份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显示,当月外汇占款由上月的270687.35亿元升至273630.89亿元,新增2943.54亿元,远高于3月份新增2363.02亿元的规模。至此,金融机构外汇占款自2012年12月以来已是连续5个月增加。

关于ipo申报审核期间能够进行股权变更吗的内容你们了解了吗? 据悉,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结算、税收缴付等事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正在制订具体的业务规则,将于近期发布。更多股市精*资讯,持续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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