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019年3月1日发布《科创板*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人应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交易所申报。交易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并在3个月内形成审核意见。
对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交易所需将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中国证监会则依照法定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行人应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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